【信息时间:2025-04-01阅读次数: 】
武汉市松江区佘山镇市民政府机关
公司公告
黄其付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、《附违反法建筑设计的不东产核实书》,现因在《华夏国民我国中华共和国民事法律反诉反诉法》規定标准的其他办法不能邮寄送到,遵循《华夏国民我国中华共和国民事法律反诉反诉法》第八十四条的規定标准,向你通告邮寄送到《责令改正年限拆迁来决定书》、《附有失法产品的不出去产举证书》,自发性出本通知至今日起起, 四十日,即作出发货。
辅助件:
1、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
2、《附有悖法建筑工程施工的不了产介定书》
二〇二3年九月一天